2022/08/01
圖文引用自:中時電子報
虛擬世界元宇宙來臨,對設計專利保護形成挑戰,不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,已於2020年修改審查基準,把圖像設計應用物品擴到「電腦程式產品」,因此元宇宙虛擬圖像已可得到保護。
智慧局專利一組科長葉哲維表示,目前國內外元宇宙設計專利核准案件還是少見,不過近來確實有變多。雖申請者不會標明自己是用於元宇宙,不過從相關軟體介面、3D虛擬圖像可看出。
智慧局表示,VR眼鏡這類實體物本就有專利保護,但軟體建構的虛擬世界,過去不論是雷射動畫、電腦動畫,因不具「物品性」,無法成為設計專利保護。
但2011年專利法先將設計專利保護標擴張至圖像設計,2020年再放寬設計專利審查基準,再把圖像設計所應用的物品擴展到「電腦程式產品」,像是元宇宙的數位設計以圖像設計(例如NFT非同質化代幣外觀),就可列入保護。
宇宙會使用到的「虛擬空間」、「虛擬物品」與「人機介面」,因此可比照申請室內設計、物品設計、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來申請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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