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播外放配樂或侵權 內地探討付費監管

原草案擬定三檔收費標準

2022/08/10

圖文引用自:wenweipo

(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薇、俞晝 深圳、浙江連線報道 圖:受訪者供圖)內地電競圈頭部主播PDD日前在直播中隨口唱了幾句家喻戶曉的經典歌曲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被歌曲作者張宏光起訴,要求其賠償十萬元人民幣。隨後,PDD在微博進行道歉,張宏光接受之餘也表明態度:賠償金額是小事,目的是為了呼籲公眾重視版權問題。

據《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》,2021年中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7.03億人,互聯網直播中使用音樂相關版權問題一直被社會關注。7月底,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(下稱「音集協」)在官網上發布了《互聯網直播中使用錄音製品付酬標準(草案)》(下稱「草案」),明確付費主體為使用錄音製品的主播和平台,該試行標準面向平台,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攤成本。草案發布後,受到行業內外高度關注。不過7月27日草案卻從官網上撤掉,音集協相關人士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,該草案暫時「不公布了」,但音集協還是會依照該草案,與使用者進行洽談。

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發現,內地主流直播平台近年來已經逐步搭建合規曲庫,但是並未嚴格監管主播使用音樂的情況,尤其是在直播間使用外放設備配樂,實踐操作上存在監管盲區。不少主播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時坦言,對於什麼樣的行為屬於「侵犯版權」沒有明確的概念。他們認為,版權監管嚴格是行業大趨勢,但是需要合理平衡各方權益。

2021年修訂的《著作權法》第45條新增了音樂製作者的「獲酬權」:即網絡直播中使用音樂錄音製品,不僅要向音樂作品詞曲的權利人支付版權費,還需要向錄音製作者支付版權費。 《互聯網直播中使用錄音製品付酬標準(草案)》便是在這一背景下推進制定的。

根據央視的報道,草案是在國家版權管理局的指導下,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聯合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,同最高法相關人士、法律人士、專家學者、直播平台代表等,從去年11月開始,共進行了三輪費率協商,針對三類型直播間制定了三檔收費標準(見表),原定相關標準從7月25日開始試行。長時間的探討協商,加上草案公布後又撤下的舉動,足見這一領域的監管推進難度確實不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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