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2023/04/28
圖文引用自:天下雜誌
本週,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美國科學家賽勒(Stephen Thaler)讓AI作為專利發明者的訴訟,維持只有「自然人」才能申請專利的判決。
距離賽勒第一次採取法律行動,已經4年了。
賽勒在美國密蘇里州創立了人工神經網路技術公司Imagination Engines,在這裡打造了名為「DABUS」(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)的一款AI系統。賽勒認為,DABUS完全自主設計出了獨特的「飲料架」和「信號燈」兩款發明,於是在2019年向美國專利商標局(PTO)提交兩份專利申請,並指定DABUS為唯一發明人。
PTO拒絕了,表明《專利法》將發明權限制在自然人。賽勒一狀告向法院,又在2022年提出上訴,使得他的案件成為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首次明確回應「AI能否成為專利法下的發明者?」的案例。當然,答案是「不行」。
這些年間,不死心的塞勒也曾在英國、歐盟、德國、加拿大、澳洲等地申請同一專利,但最終效果都不彰,世界各地的主流判斷都還是認為,他的DABUS不能擔任發明家。
賽勒指出,這兩項專利的生成和自己完全無關,即使他是DABUS的發明者,但做出飲料架和信號燈時他本人並沒有給予任何干預。他在接受英國《金融時報》採訪時說:「當DABUS自己思考世界時,它就會有自己的啟示。」他也認為,DABUS是通用人工智慧(AGI)的先驅。
儘管大多數專家與法律界拒絕接受這樣的想法,隨著ChatGPT等生成式AI的全面普及,情況似乎有所改變:美國專利局今年決定針對AI如何影響專利權進行審查,舉辦聽證會,凸顯了人們對科技迅速變遷的在意。
一些專家也開始有了不一樣的觀點。
哈佛大學法學教授萊希格(Lawrence Lessig)表示,拒絕承認像DABUS這樣明顯自主的系統的產出,可能會使許多有價值的發明得不到法律保護。他預估,這將使投資於人工智慧系統的數十億美元面臨風險。
也有專家關注創作動機問題。
多倫多大學研究AI和醫療保健的經濟學家高登法柏(Avi Goldfarb)擔心,如果此類發明不能申請專利,那麼企業將沒有動力去創造可以申請專利的機器藥物研究。
如今,AI在製藥界已經準備帶來一場革命。光是在美國,以AI驅動的藥物發現產業就有超過135家公司。但根據現行法律,純粹由AI開發的任何發明,都不符合專利保護條件。
那麼能否由人類擔任申請人,註明是在AI幫助下的發明?然而,實務上要定義AI介入多少並不容易,存在諸多不確定性與爭議空間。
製藥商諾華的知識產權負責人薩爾斯伯格(Corey Salsberg)進一步指出,很難說清楚哪些人對於專利研究中的AI突破負有最直接的責任,「而且軟體開發人員通常是離最終想法最遠的人。」這會導致「專利發明家」的署名究竟是誰,莫衷一是。
此外,美國現行專利制度,要求發明人在腦中對新想法以及其運作方式有一個完整的「概念」,但隨著AI接管更多工作,例如生成可能導致新藥的分子,以後將很難有發明家可以宣稱「擁有概念」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