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08/05
圖文引用自:智慧財產局
為推動從事商標代理業務之專業能力認證及登錄管理機制,使商標代理人資訊透明,達成保護申請人及商標權人權益之目的,112年5月24日修正公布之商標法第6條第4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「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」,該草案於112年7月14日預告,將進行為期60日之預告評論期,以廣納各界意見。其要點包含: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之舉辦、登錄商標代理人之資格與應檢附文件、在職訓練之方式、時數、執行商標代理業務之管理措施、停止執行業務之申請、廢止登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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