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4/08/01
圖文引用自:thenewslens
2024巴黎奧運於7月26日開幕,台灣全國上下從一般小商家、媒體、企業到政治人物無一不想蹭一波,除了期盼帶動商機,也希望藉此提高曝光度。
在奧運熱潮下,政治人物更是紛紛在社群平台上製圖發文,替選手加油之虞,也想讓選民看到他們對體育文化的重視,但這些圖卡、設計,看似立意良善,卻常常不甚踩到了「侵權禁區」的地雷。
根據《奧林匹克憲章》,跟奧運有關的象徵、旗幟、標語、歌曲、標誌、設計等任何識別等都屬於國際奧會(IOC)所有,也就是「奧林匹克財產」,使用前都要申請IOC授權同意或透過地區奧會(在台灣為中華奧會)協助,而如果有發生未經同意而侵權使用情形,地區奧會則有義務要協助IOC處理、求償、下架。
另外,在IOC官網中已經明確點出,奧林匹克財產只有IOC、奧運合作夥伴及奧林匹克家族能夠使用,且必須遵守相關契約,其使用用途必須與奧運精神有關,更不能用於商業促銷或政治目的。以本屆巴黎奧運為例,無論是奧運五環標誌、吉祥物弗里吉、瑪莉安娜女神徽章等所有衍伸設計,都算奧林匹克財產。
除了未經同意使用奧林匹克財產算是侵權外,使用與奧運有關的關鍵字,也有侵權疑慮!比如說,未經授權而在文案或是圖卡中寫入「2024 PARIS」、「巴黎奧運」等與奧運有連結的字眼,比如說,在商業行銷上的常見違規案例有「看奧運來OOO」、「中華隊奪金就折OOO」、「奧運期間優惠OOO」等。
而就算和商業行銷無關,連單純祝賀、替選手加油,從文案宣傳、新聞稿、圖卡,促銷活動等,如果使用到奧林匹克財產或與奧運產生連結,都有可能產生侵權疑慮,比方說「巴黎奧運我挺OOO」、「為奧運好手OOO喝采」等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