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6/10/23
圖文引用自:聯合新聞網
為因應虛擬實境、擴充實境等新興數位產業蓬勃發展,行政院會22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《專利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
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,運用數位技術的圖像設計愈加多元,參考國際設計保護趨勢,為利專利布局及產業發展,因此推動本次修法。卓院長提到,本次修法包含1項修正、1項增訂、3項放寬等5大重要原則;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,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,早日完成立法程序。
此次修正重點主要包括,修正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可單獨為設計專利保護標的,將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擬制為物品,得單獨作為設計專利保護之標的,以切合產業發展趨勢。
再來就是增訂「近似設計合案申請」制度,參考海牙協定、歐盟、美國等國際立法例,增訂「近似設計合案申請」設計專利制度,並配套修正其更正、舉發等相關規定。
另外,也同步放寬設計專利之優惠期期間為12個月,設計專利權之優惠期期間由現行6個月修正放寬為12個月。(修正條文第122條及第142條)
放寬設計專利核准審定後得申請分割,修正設計專利申請分割時點,由現行應於原申請案再審查審定前申請分割,放寬為於原申請案或再審查之核准審定書送達後3個月內,亦得提出分割申請,並配套修正不予專利事由及舉發事由。
放寬得申請變更權利人名義之權利歸屬爭議之情形:實務上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歸屬之爭執所涉之私法關係或糾紛,不僅限於僱傭關係,亦可能為承攬、冒名申請等情形,放寬真正權利人循民事途徑解決爭議,得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權利人名義之情形,並增訂相關配套規定。…